青海省按照“稳定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提升功能”的思路,着力调整优化高校学科专业结构,努力培养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不断提升高校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
明确办学定位。2013年,出台《意见》,对优化全省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布局和学科专业结构作出部署。2014年起,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亿元,用于支持高校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和重点学科建设。青海大学加快“211工程”、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中西部高等学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建设步伐,做强工学,做精医学,做优农学,提升经济学和管理学等学科专业,建设青海教学研究型综合大学。青海师范大学重点培养好基础教育师资,青海民族大学办好民族特色学科专业。各高职院校重点培养高级技能型人才,各中职院校重点培养产业基础应用人才。
优化学科专业。按照“有增加,有保持、有调整、有压缩”的总体要求,坚持“扬优、支重、改老、扶新”的原则,采取停招、限招、减招、缓招和增招等调控手段,推动学科专业结构的优化。通过第三方专业评估,对就业率较低的专业进行预警,撤销常年不招生专业。2015年撤销常年不招生专业5个。新设专业充分考虑社会需求、就业情况、基本办学条件、师资设备优势等,严格履行专业申报程序,避免专业重复建设与同质化倾向。新增新能源、新材料、湖盐化工、有色金属、装备制造等产业学科专业。
推进人才培养。围绕全省经济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以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培育和建设新能源材料、生态环境保护、新型农牧业、现代服务业等新兴产业需求为基础,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大学生就业。2012年至2014年,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分别为88.6%、87.2%、90.7%。
——青海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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