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改革学业评价体系 变百分制为等级制
发布日期:2015-05-15 阅读次数:

  5月15日,清华大学公布新的学业评价体系。从2015级本科生和研究生起,学生正式成绩单中的成绩记录为等级制形式,将不再出现百分制。

  根据新的评价体系,课程成绩以A+、A、A-、B+、B、B-、C+、C、C-、D+、D、F形式记载。其中获A+(非常优秀)的人数不超过该课程修读总人数的5%。获得F(不通过)的学生比例则不设要求。

  按照等级制评价体系,学校只给出参考标准,自主权完全交给院系和教师,他们可根据课程目标设定等级评价细则。如果学生对老师的评价有异议,学校行政部门会请老师给出解释和说明,不作最终判断,最终由院系的教学委员会作出裁决。

  这项改革历经5年,通过对不同学科、不同课程的教师和学生访谈,对近20所国内外知名大学的评分和评价体系进行调研,最后综合形成这一改革方案。 变百分制为等级制后,在推荐免试研究生过程中,学校不提供逐次排名的名单,而只提供前10%、20%、40%、80%等段位的名单。后期通过面试等手段,加强对学生科研潜力、素质等方面的考察。

  例如,某院系推研时特别看重学生的数学类成绩,可以向学校注册中心提交计算“数学类课程学分绩”的要求,某院系推研时特别看重学生人文素养和涉猎通识性知识的广度,则可以向注册中心提交计算“人文素质课组学分绩”的要求。

  清华大学副教务长郑力表示,国外高水平大学大多采用等级制,而中国高校大部分还采用百分制。实际上在大学81分和82分没有明显差别。此次改革后,只有学生本人能看到自己的原始成绩。改革有助于降低学生工具主义和功利主义的学习观,鼓励探索多样化的学习,也有助于建立生师对话和反馈机制,激励老师更好地设计课程教学,帮助学生更好地取得学习成效。

  新的学业评价体系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

 

——清华大学201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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