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实施财务秘书制度 为科研人员“松绑”“减负”
发布日期:2017-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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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制度明岗定责。制定财务秘书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学院财务秘书的岗位设置、任职条件、人员聘用、工作职责、权利义务等要求,对财务秘书统一实行劳务派遣制度,由计划财务处和学院共同管理,纳入学校财会队伍的建设、管理和考核。
两大服务提质增效。依托财务信息管理系统,推行全面服务,财务秘书根据授权协助教师申报科研项目预算编制、调剂经费额度、处理经费报销、参与项目决算和结题验收,帮助科研人员对科研经费进行全方位管理。推行“贴身”服务,学院财务秘书办公场地设在教学科研第一线,熟悉科研活动工作情况,为科研人员及时提供咨询指导和帮助,实时与教师沟通协调,打通服务教师的“最后一公里”,促进科研活动有序开展。
三项保障安心鼓励。完善资金安全保障机制,财务秘书参与科研项目的预算编制、票据审核,配合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审计等,对本单位经济业务活动、财务管理行为以及科研经费依法依规使用进行会计监督,保护资金安全。完善专业素养保障机制,建立“跟班实习+继续教育+工作研讨+经验推广”的多维培养体系,财务秘书上岗前在计划财务处实习一个月,学习掌握财务政策法规、报账制度流程以及票据审核要求等业务技能,并参加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完善生活待遇保障机制,按合同约定发放财务秘书薪酬,并为其购买社会保险,根据考核结果给予绩效奖励,解除后顾之忧。
——教育部2017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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