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开展学位授权点增设、评估及调整工作,按照需求导向、特色发展、质量优先、有序推进的原则对全校各学位点进行综合评估,并同步完善学科布局、优化学科结构。改革研究生导师遴选制度,修订完善遴选条件和程序,简化认定手续,实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进一步优化导师队伍的学位结构、职称结构和年龄结构。
改革招选机制。探索建立适应拔尖创新人才特点和成长规律的研究生多元分类选拔模式。通过提高复试差额比例、扩大复试权重、试行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等措施,充分发挥导师在人才选拔中的主体作用。加强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术潜质和职业素质、实践能力等方面考察,提升研究生选拔质量。
改革培养机制。完善以提高科研创新能力为导向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和以行业需求为导向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加强课程体系建设,按照教育部研究生课程建设试点单位的有关要求,着力建设一批高质量、示范性的研究生课程群,打造一批高水平的教材和课程资源库。实施“优生优培”等项目,鼓励和支持优秀博士研究生开展高水平创新性研究。积极促进研究生教育国际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通过各级资助项目与国外先进学科或研究团队开展实质性深度合作,拓宽研究生学术视野,进一步提升教育国际化水平。
严格毕业审核。强化学位论文抽查审核和毕业生满意度调查。修订学位论文抽查处理办法,对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根据情节轻重,对导师采取学校通报、校长约谈、核减招生和奖助指标、暂停招生、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罚措施。开展研究生毕业满意度调查,及时收集反馈问题,为全面改善研究生培养过程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提供依据。
——教育部201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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