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出台深化高等学校“就业—招生—培养”联动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23-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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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就业—招生—培养”联动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
对毕业去向落实率连续两年低于50%的专业点实行黄牌提示,对毕业去向落实率连续三年低于50%的专业点实行红牌提示。对连续两年毕业去向落实率位居末尾的专业实行限期整改、调减招生计划或停招。
建立省级统筹、高校自律的专业预警与动态调整机制,鲜明专业设置调控导向,严格控制全省布点较多的新设专业,严格控制艺术学、教育学和管理学专业新增布点,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开设重点领域新兴专业,加强理工农医紧缺人才培养。建立专业退出机制,对办学条件严重不足、教学质量低下、毕业去向落实率连续两年低于50%的专业,责令高校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按程序强制撤销。要求各高校围绕核心专业做好学科专业发展规划,新设专业应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建立有进有出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现设专业连续五年不招生的,要按程序予以撤销。
建立新设专业检查评估制度和专业建设质量抽检机制,探索建立专业办学条件公开制度和专业建设年度质量报告制度。
完善教师管理办法,推行“双证书”制度、现代学徒制、订单式培养等,建立校企双主体育人机制。
积极开展“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建立完善校企师资互派制度。
——四川省教育厅网站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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