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出台关于高校简政放权等重大事项的改革意见
发布日期:2018-03-12 阅读次数:

 

  3月11日,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我省高校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切实给高校松绑减负,让学校拥有更大办学自主权;各高校自主确定本校绩效工资机构和分配方式,可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分配办法。

  《意见》指出,高校根据事业发展、学科建设和队伍建设需要,可自主制订招聘和解聘的条件、标准和办法,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自主公开招聘人才。高校根据其岗位设置方案和管理办法自主做好人员聘用后管理。对总量内人员,高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在人员总量外,高校可自主灵活用工。高校可根据国家和省上相关规定,自主制订教师到企业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办法和离岗创业办法。

 

——兰州晚报2018年3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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