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18 阅读次数:

  

  为动态调整优化高校本科专业设置,有的放矢培养国家战略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提升教育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力、贡献力,推动形成新质生产力,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4月18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对本科专业设置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明确,高校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区域发展急需和自身办学定位、办学条件等,提前谋划增设专业。

  通知聚焦实施本科专业目录年度更新发布机制、完善本科专业类的设置与调整机制、动态调整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和特设专业、实施专业设置预申报制度、加强对增设专业的论证和公示、规范学位授予门类和修业年限调整、规范专业名称调整、规范专业撤销工作、规范拟新建本科高校和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办学机构专业设置工作、规范合作办学专业备案和审批等方面,并作出具体要求。

  教育部每年更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高校本科招生专业按照更新公布的专业目录执行。通知提出,高校应对拟增设专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调研、论证,突出高校办学特色,优化师资队伍和教学资源配置,提出科学的人才培养方案,保障专业设置质量,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通知要求各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立足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引导高校增设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区域发展急需紧缺专业,建设特色优势专业群,淘汰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学校办学定位的专业。

  

  ——教育部网站2024年04月18日

  

  特别声明:本网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