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事业发展规划 (2014-2020年)
发布日期:2014-10-18 阅读次数: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推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以下简称“学会”)事业的科学发展,依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简称《教育规划纲要》)、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学会第六届代表大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章程》(简称《章程》),特制定本规划。

一、形势任务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明确了“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关系,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的改革方向。《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出了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增强其自主性和活力。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经过3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在推动群众性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提高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水平、推动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学会今后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面对新形势,学会要抓住机遇,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在高等教育学术研究方面做出新成绩,在参与行业治理方面发挥社会组织的新作用,为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高等教育强国做出新贡献。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的战略部署。坚持学术立会、服务兴会、规范办会的办会思想。贴近实际,为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服务;贴近会员,为广大会员和高教工作者服务。推动高等教育理论创新,彰显社会组织的独特优势,在建设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高等教育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三、主要目标

以全国性高等教育专业社团的平台优势,大力提高群众性教育科学研究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为战略重点,到2020年,努力把学会建成会员覆盖广泛、组织建设规范、科研能力提升、学术活动繁荣、行业影响显著、公共服务有力、社会公信良好、国际交流活跃的国内一流并有重要国际影响的高等教育学术团体和参与国家高等教育治理的重要力量。

 

四、重点任务

(一)提升学术研究能力和水平

1.凝聚研究力量,组织实施重大项目。汇聚研究学者、行政决策和基层实践三方面力量,推进高等教育理论与实践的前瞻性、引领性、基础性重大项目的协作研究和协同创新,注重中国特色高等教育发展道路、理论、制度的研究。完成学会“十二五”规划课题,组织实施学会“十三五”规划课题。鼓励会员单位和分支机构主动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任务,组织开展高等教育重大决策课题的研究。

2.创新管理机制,提升研究水平。有效发挥学会组织网络遍及全国、覆盖众多学科领域和管理领域的优势,通过组织课题研究等学术活动,继续开展好“群众性、实践性、应用性”和“基础性、先导性、探索性”两类研究;进一步发挥省级高教学会以及分支机构的积极性,实行学会五年规划课题两级管理机制;鼓励会员单位在各专业领域组织撰写年度发展报告等有影响力的报告。

3.打造学术品牌,提升活动品质。继续办好“高等教育国际论坛”等学术品牌活动,积极探索打造其他学术活动品牌。以具有重大影响的学术活动品牌和重大项目带动学会的事业发展;继续做好学会已有的各项评选表彰、奖励活动,逐步提高这些奖项的权威性和影响力;探索开展新的高质量的评选表彰、奖励和竞赛等活动。

4.加强高端人才资源库建设和有效利用。以学会理事、常务理事以及学术委员会为依托,凝聚众多学科专业和专项管理领域的权威专家,形成高等教育领域高端人才资源库;充分发挥高端人才的作用,全面提升学会学术活动品质;强化学术委员会职能,充分发其在学术发展规划、课题研究、成果鉴定等方面的作用;各分支机构要通过“自荐、推荐、遴选”等办法,建设分学科、分专业、分层次、分专长的专家资源库,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积极创造条件筹备建立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会士制度。

5.探索优秀学术成果推广应用的有效机制,推进以项目为依托的学术合作。办好《中国高教研究》等学会刊物,提高学术水平,扩大学术影响。整合会刊、学会网站、微信平台等新媒体手段与资源,通过有计划的策划、集中报道宣传、现场报告会等办法,促进优秀学术成果的推广传播与转化应用;鼓励分支机构和会员单位创新优秀学术成果推广应用的机制;以项目为依托,积极与有关单位和机构开展合作,推动互利共赢发展;在各种资源库开发和学术成果的出版等方面尝试开展以项目为形式的学术合作。

(二)拓展公共服务领域,增强参与行业治理能力

1.适应政府职能转移,拓展学会服务内容。要逐步建立起适应政府职能转移、创新学会服务内容的意识,要在人财物等方面多渠道、多途径做好充分储备,不断提升完成相应任务的能力;要紧紧围绕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工作,结合高等教育领域中的现实问题,组织好研究工作,为政府做好决策咨询服务,努力建设成为高等教育领域的新型智库。

2.发挥参与行业治理的职能。在推进“管办评”分离的新形势下,积极发挥学会参与评价的作用,做好政府转移的“教学成果奖”“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等项目的具体评审工作,努力开拓公共服务领域;广泛借鉴同类协会、学会的工作经验,主动开展行标规范研制、专业学术认证、多方位多角度多层次评价监控的工作,提升专业化发展能力和行业自律能力;分支机构要做好科研专家库、案例库、数据库的基本建设,并能够发布本行业、领域或专业有影响力的年度发展报告。

3.为高等学校和区域发展服务,积极推进高校和相关行业企业合作。代表高校和会员利益,积极反映社会诉求,回应社会关切,在政府、社会和高等学校之间发挥桥梁纽带和缓冲器作用,形成社会公信力;要通过搭建相关学术交流平台,帮助学校总结经验,论证专题方案,切实为高校改革实践提供服务;积极举办或参与举办由大学生、高校教师参加的各种竞赛、展示、汇演等活动,这是为高校服务新的增长点,也是学术交流和专业培训的形式之一;积极搭建高校与国内外行业企业交流、合作、共享的平台,促进高校与行业企业深度交流,将“全国高教仪器设备展示会”逐步拓展为包括仪器设备展示、学术交流、专业培训等内容的综合性活动。

(三)积极实施以高校为主体的单位会员制,做大做优做强学会组织

实施会员制度是学会得以进一步发展壮大的基础性组织制度。在新形势下,要积极探索和逐步实施以高校为主体的单位会员制,到2020年高校单位会员数量不少于1000所。根据学会《章程》,发展和吸纳以下类别的单位会员:高等学校;省(区、市)高等教育学会;独立设置的教育科研机构;高等教育管理、服务机构;行业领域从事高等教育的社会组织;热心支持高等教育发展的社会组织、企业和文化机构,形成多元化的会员结构与多层次的服务体系。

(四)逐步扩大国际(境外)联系,广泛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扩大学会工作的国际视野。以加强高等教育研究为内容,建立并加强与有代表性国家和地区的高等教育社会组织联系;积极与国际上同类社会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中的教育机构联系与交流。举办多种形式的国际学术交流等活动,主动参与国际组织教育政策、规则、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发挥民间组织优势,拓展高等教育国际交流渠道,在国家政策范围内,组织高等学校教师、管理人员和学会系统人员赴国外境外参加培训和交流,逐步提升学会在国际高等教育组织中的影响力。

同时要积极吸纳我国港澳台地区的高等学校为学会会员和理事或常务理事单位,促进各种高等教育学术交流活动。

五、保证措施

(一)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

1. 加强分支机构和会员单位的建设和管理。依据民政部、教育部下放社会团体分支机构管理权限的精神和要求,按照“科学发展,合理布局;优化组织,建设队伍;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积极探索,鼓励创新”的方针,指导监督分支机构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和规范管理。

2. 加强组织制度建设。完善组织内部(包括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会议、会长办公会等)议事制度,建立内部民主决策机制,提升组织执行力和管理科学化水平;建立和完善单位会员和分支机构准入、变更、退出机制;分支机构要执行好重大活动请示制度、年检制度、秘书处挂靠制度、信息报送制度,规范涉外活动。

3.加强秘书处建设。完成并逐步落实秘书处的“三定方案”,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加内部机构和秘书处工作人员;充分体现秘书处对学会日常管理的性质,加强专业学习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学会秘书处工作人员的管理协调能力和服务意识与水平;加快并完善各类业务档案整理,提高学会公务运转和基本建设的保障水平;加强学会秘书处党支部的建设,发挥其战斗堡垒作用,建设廉洁型、学习型、服务型的秘书处。

(二)提升信息化建水平

根据学会系统多、层次与地域分散的特点,要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对学会的学术活动、科研活动、日常运转和社会服务的各项业务工作进行信息化管理;加强学会网站建设,建立技术比较先进的信息网络系统,开发人才资源库、学术资源库、业务综合统计数据平台、会员数据库、咨询数据库等,全面提升学会工作人员的信息化素养,提高学会系统的社会服务功能和工作效率。

(三)多渠道筹措学会经费

进一步提高自身服务水平,拓宽经费筹措渠道,完善多元化、多渠道自营机制,通过提供多种形式的服务增加学会经费。

1.保障会费收入稳步增长。

2.争取承接更多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扩大政府财政经费支持额度。

3.积极与社会各方合作,以优质的服务争取横向支持;继续保持现有经济来源,积极开拓其他服务,增强学会的自我“造血”功能。

(四)加强作风建设、学风建设和组织文化建设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要求,加强学会的作风建设,增强全体会员的法制意识,保证政令畅通,执行有力,形成规范办会、团结协作、联合攻关、灵活高效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机制;提高学风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弘扬科学精神、引领学术道德建设;积极倡导实事求是、严谨治学、求实创新;加强行业学术自律,增强社会责任感,坚决反对和抵制学术不端行为;努力建设积极进取、精益求精、奉献服务、开放合作的组织文化。

 

——教育部201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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